“教科书式耍赖”受害者离世 法律对“老赖”还有办法吗?
2017-12-04 10:27 河北人事考试 来源:央视新闻
“教科书式耍赖”受害者离世 法律对“老赖”还有办法吗?由河北人事考试时政热点栏目由提供,更多关于教科书式耍赖,老赖,时政热评,河北人事考试时政热点的内容,请关注河北人事考试!
央视网消息:12月1日9点37分,河北唐山“教科书式”耍赖事件中交通事故受害者离开人世。
“九点三十七分我爸抢救无效离开了。今天,我没爸爸了。”在父亲被肇事者撞成重伤后,在微博曝光肇事者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耍赖视频后,在“教科书式老赖”再次引发舆论对法院执行难的关注之后,1日中午,赵勇的微博,发出了这条消息。一条微博引来超十万网友留言安慰。
事件回顾
赵勇的父亲,2015年10月6日被肇事司机黄淑芬驾驶的小汽车撞成特重型颅脑损伤,两年多以来,虽然经过了四次颅脑手术,但还是成为了植物人。两年多来,面对高达百万的治疗费,赵勇辞了工作,卖了房子,他的母亲,也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这个普通的家庭,也因此背负债务。
车祸发生后,赵勇只拿到了保险公司赔付的42万元,和肇事者黄淑芬每次以一千元的速度给付的2万6千元。今年6月8日,唐山市丰润区法院对肇事者黄淑芬做出了赔付85万的判决,但五个月来,黄淑芬却一分钱也没有执行。而另一边赵勇的父亲却危在旦夕,急需钱来救治。
12月1日,在赵勇发布父亲去世的微博之下,大家一边在表达同情,一边也在关注还未兑现的赔偿怎么办。当天很多媒体的很新报道,也大都以“教科书式耍赖”事件爆料者父亲今晨去世,赔偿仍未落实”为标题,继续关注着那笔原本早就该兑付的赔偿。
“教科书式”耍赖事件引发舆论关注之后, 11月25日,唐山中院对黄淑芬做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当天下午,黄淑芬的女儿向法院交纳了三万元赔偿款。12月1日下午,央视记者对赵勇就此进行了一个短暂的电话采访。
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 赵勇:这些措施对他们来说可能是一种惩罚,但也都是暂时的。对我来说只是他拿出了3万块钱的赔偿,离法律判决的85万多还差的很远。我对肇事方的表现不满意,对法院我认为他们做的比较尽职。法律是公正的也是神圣的,到我这卡住的是“老赖”现象,跟法律公正并不矛盾,只是到我这类似的这种事情真的不好解决。
赵勇父亲去世时,央视新闻周刊记者姚道磊一直在赵勇身边。姚道磊介绍说,昨天上午10点多,赵勇把他父亲的尸体送去殡仪馆,路上他立即联系了当地的交警和法院,表示要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如果追究就必须解剖他父亲的尸体确定死因和车祸之间的关联性。下午两点左右法医到殡仪馆开始验尸,但目前还没有公布死因,法医表示必须要结合赵勇父亲的住院病例才能给出很后的结论,但赵勇因为之前欠了一部分医疗费,所以有些病例医院并没有给他。赵勇将在周末跑医院补齐缺少的病例,争取周一上班时第一时间把资料交给法医。赵勇明确表示绝对不会和解,因为赔偿款在他父亲活着的时候是救命钱,现在他父亲已经没了,尽管钱依然很重要,但是对他来说只是一个数字、是一笔债务,他现在就想得到一个公正的说法,能对父亲有一个交代。目前已有公益律师跟赵勇取得了联系,就交通肇事罪对这个肇事者进行起诉。
以案说法
交通事故当事人不幸去世,那么是否就会像很多网友谈论的那样,已经造成了更加严重的后果,对肇事者拘留15天就不够了,会不会发生改判,或者说赵勇起诉交通肇事罪是有可能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教授 汤维建:是不是构成交通肇事罪有一个独立的构成要件,比如说犯罪主体或者说驾驶员他主观上的过错程度,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包括因果关系,以及肇事者的表现等等。这需要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综合加以判断。当然受害人死亡的后果也是一个可以考虑的因素。另外一个方面的犯罪就是拒不执行法院的裁判罪,那么拒不执行法院的裁判罪也要符合一定的构成要求,比如说暴力抗法、抗拒执行,比如说非法转移财产或者说因为他的拒不执行或者拒不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等等。
白岩松:不幸的事件发生之后,在互联网上也有一个标题说人死了,那么老赖还是不是需要继续去还钱?您的答案是?
汤维建:这个在法律上面呢,我们称之为是执行的承继,如果执行的权利人死亡了,如果说财产性的权益是可以继承的,由他的继承人承继这个执行的权利。那么执行程度还要继续进行,并不能因为申请执行人死亡了,执行程序就终结了。
12月1日中午,赵勇的微博发布一小时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也发布了一份通报。对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该通报介绍了案件的审理情况、执行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第四执行分局丰润执行大队大队长 王建民:今天发布公告把我们目前的审判执行工作,向社会公众做一个说明,做一个交代。
赵勇的父亲去世,案件如何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会不会受到影响?
王建民:就目前来讲,现有判决仍然有效,我们依然会依照现有的判决,进行执行工作。
对于这起还在执行中的案件,唐山中院表示,“正在对黄淑芬的财产及黄是否存有转移财产情形进行深入调查,一旦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会依法处置变现并及时给付”。
王建民:到目前为止,经过我们的调查仍未发现新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记者:目前查实的结果,被查封的房子,黄淑芬在首付和还贷过程中她都有出资,出资出了多少?
王建民: 数额的问题因为现在涉及到帐款的往来的帐目,我们正在核对当中。
记者:通告当中说冻结黄淑芬的佣金帐户及其购买的保单是指什么?
王建民:佣金就指的是保险公司为黄淑芬支付的报酬,这个钱现在不到两万块钱,保单是保险的单据,它跟银行存款不一样,这个单据有的部分可以变现,但是大部分是不可以变现的。
黄淑芬拘留期满后,如果她仍不赔偿,她又会面临那些情况?
王建民:如果经过我们进一步的执行调查后,发现黄淑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他就有可能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依法被移送公安机关。
记者:对于履行执行黄淑芬有说什么吗?
王建民: 她现在准备分期付,一次性拿出85万她拿不出来。准备先掏一部分,20万、30万有这个意向。剩下的执行款分期分批给付。
在11月28日的《新闻1+1》节目中,赵勇说过这样一句话,虽然判了,但是执行起来太难了,涉及到民事的时候简直是一个扯皮的过程,为什么执行这么难?
汤维建:执行难主要是指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基于他各种考虑逃避执行,成为使执行不能继续下去的一种行为、一种状态。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如果说由于法院错失执行的时机或者是采取的执行措施不利,或者说被执行人采取种种的手段来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来使得法院难以执行,这样都使得这个执行会成为一个拉锯战、成为一个空耗战。被执行人往往就会躲债赖债方面就会取得优势。所以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可能就会感觉到是一种折磨,是一种灾难。
汤维建:现在我们法院行使两种权利,一种是审判权,一种是执行权,无论是行使哪一种权利,法院都面临着一个安顿人手的矛盾,现在法院在执行方面确实显得人手不够,装备也不够、力量也不强,所以导致现在执行难的问题频频发生。将来也是一个我们司法改革、执行体制改革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来的审判权和执行权在体制方面要逐步的分离。
文章来源:央视网
以上是“教科书式耍赖”受害者离世 法律对“老赖”还有办法吗?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教科书式耍赖,老赖,时政热评,河北人事考试时政热点的信息敬请加入公考考试群 ,及关注河北公务员考试/河北人事考试。
(编辑:河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