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事业单位考试职测辅导:浅析法律关系(2)
发布时间:2019-08-16 17:24:50 河北人事考试网 来源:华图教育
3.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行为、人身利益、精神财富。
三、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依据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标准,法律事实可以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1.法律事件
法律事件是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或者现象。如地震、洪水、人的自然出生和死亡等。
2.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以人的主观意志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的活动。如买卖、赠与、合同等。
【例题】(多选)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有哪些?
A.物
B.人身
C.精神产品
D.行为
【答案】ABCD。解析: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行为、人身利益、精神财富。因此本题选ABCD。
以上是2019河北事业单位考试职测辅导:浅析法律关系(2)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石家庄事业单位,河北事业单位,职测辅导,面试热点,公基基础,河北事业单位考试行测辅导的信息敬请加入河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及关注河北事业单位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本文标签:(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