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2-06-11 09:17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e.huatu.com/ 作者:河间市人民政府 来源:河间市人民政府河北人事考试网 交流QQ群汇总 华图官方微博 | 河北每日一练 河北时政热点 备考专题汇总 |
根据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为市统计局、安监局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一)统计局选调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统计、经济等理工类专业毕业的在职人员5人。
(二)安监局选调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化工、机械、职业健康、法律(文秘)专业毕业的在职人员8人。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本市在岗的公务员或事业干部。
(二)选调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与选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3、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自2009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为男性;
4、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及步骤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由选调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12年6月8日—14日河间市电视台、河间广播电台、河间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布招聘公告,公告7天。
(二)报名
2012年6月11日—15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在市人力资源市场报名,时间5天。报名需出具的相关证件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本人2009年以来年度考核情况的书面证明及同意本人报考的书面意见,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若报名人数不足选调人数的2倍,经市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可按实际报考人数1/2的比例调整选调人数。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分别进行年龄、学历、身份、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等情况的审查,以上各项审查以本人档案记载为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于考试前一天在人力资源市场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所有报考人员统一考试,按选调岗位分别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5的比例,划定面试分数线。与选调岗位150%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所占笔试成绩的比例按7:3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市公安局二楼会议室。
2、面试。笔试成绩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地点:市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所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按6:4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安排补考。笔试、面试均由有资质的外地中介机构组织。
(五)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按选调岗位,依照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学历高优先。
(六)体检
初选人员体检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岗位,分选调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付。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初选人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审定。对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岗位,分选调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者要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
(八)公示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分别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及选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本人工资福利仍由原单位负担。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务员、全额事业人员原身份及开支渠道不变,其他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退回原工作单位。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本方案由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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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