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省政法干警考试笔试复习之刑法
2012-06-15 16:28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e.huatu.com/ 作者:河北人事考试网 来源:河北华图河北人事考试网 交流QQ群汇总 华图官方微博 | 河北每日一练 河北时政热点 备考专题汇总 |
刑法的效力范围,也称刑法的适用范围,主要解决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候内具有效力的问题,包括刑法的空间效力与时间效力。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所解决的是一国刑法在什么地域、对什么人适用的问题。从各国刑法及国际条约的规定来看,一国刑法不仅能适用于本国领域内,而且在一定条件下也能适用于本国领域外;但刑法在国外的适用受到国际法的制约,制约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的国际法原则,就是国家自己保护与国际协同。
刑法在空间的适用范围,涉及到对国内犯与国外犯的效力。
1、对国内犯的适用原则——属地管辖原则
刑法对国内犯的基本适用原则是属地管辖原则,即一个国家对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人,不管行为人是谁,都适用本国刑法。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里的“特别规定”指的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做为属地管辖原则的补充原则是旗国主义,即挂有本国国旗的船舶或者航空器,不管其航行或停放在何处,对在船舶与航空器内的犯罪,都适用旗国的刑法。因此,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中国刑法。
2、对国外犯的适用原则
对于国外犯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原则:
(1)属人管辖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原则上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2)保护管辖原则
指不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其在国外的犯罪行为,只要侵犯了本国国家利益或者本国公民的权益,就适用本国刑法。但我国刑法第8条规定,保护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的,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a所犯之罪必须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的利益;
b所犯之罪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
c所犯之罪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受处罚
(3)普遍管辖原则
指认为凡是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侵犯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不管犯罪人的国籍与犯罪地的属性,缔约国或参加国发现犯罪人在其领域之内时便行使刑事管辖权。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所解决的问题是刑法何时起至何时止具有适用效力,其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溯及既往的效力。
1、刑法的生效时间与失效时间
从我国的刑事立法实践来看,刑法的生效时间分为两种情况: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和公布后间隔一段时间才生效。
刑法的失效时间,主要有两种情形:由立法机关明文宣布原有法律效力终止或者废止;新发的施行使原有法律自然失效。
2、刑法的溯及力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判决未确定或未裁定的行为是否具有追溯适用效力,如果具有适用效力,则是又溯及力,否则就是没有溯及力。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刑法的效力问题,无论在公务员考试中还是在招警考试中都有一定的考察,因此对这一部分也要给予一定的注重。在此华图教育预祝广大考生考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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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