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河北政法干警法理学之司法和守法
- 发布时间:2014-08-05 08:57:38
- 河北公安招警考试
- https://he.huatu.com
- 文章来源:河北华图
第三节司法
一、司法的概念
1.司法的定义
司法即法律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司法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方式,对实现立法目的、发挥法律的功能、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2.司法的特点
(1)启动的被动性
国家立法、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强调主动干预,不需要相对人申请即可作出行为。司法活动则不然,除 追究犯罪的活动外,司法活动的启动一般要有当事人的申请,无当事人的申请,则不会进人司法程序,这就是 所谓的“不告不理”制度。
(2)运作的中立性
司法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按照法定职权运用法律规范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易言之,司法权只能 由国家司法机关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具有此项权力。
(3)程序的正当性
司法活动是遵从严格的程序规则进行运作从而达到实体正义的权力运行过程。因此,司法机关必须严格按 照法定程序进行活动,如审理民事经济案件时,必须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审理刑事案件必须依照刑事诉讼法 进行,审理行政案件必须依照行政诉讼法进行。
(4)裁判的权威性
司法是司法机关凭借国家的强制力作为后盾来保证法律规范具体实施的活动。司法具有权威性,司法机关 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和违抗。
二、司法的原则
(1)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法制和法律适用的一项基本原则。其 基本要求如下:①我国法律对所有公民平等适用,且不论民族、种族、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 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有何不同。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平等的受法律保护,违法行为都应受法律追究;② 所有公民平等的享有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平等的负有法律所规定的义务;③在诉讼活动中,所有当事人诉讼地 位平等。
(2)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即司法独立,是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党的政治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 权和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①国家的审判权和检察权只能 分别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职权;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使 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③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准确地适用法律规范。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审理案件时,只能以客观存在的法律事实为唯一根据。对法 律事实的认定必须真实可靠,符合实际;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各类案件时要符合 法律的规定和标准,严格依法办案,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四节守法
一、守法的概念
1.守法的定义
所谓守法,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全体公民都必须遵守 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守法既要求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根据法律的规定承担义务、自觉履行义务(职 责),更包含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享有权利、行使权利。守法并不仅仅是消极的、被动的,而是行 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两个方面的结合。
2.守法的意义
守法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守法是基于秩序的需要,是保障利益的需要,也是法的规律性和科学性 的必然要求。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出和建立,为中国实现法治提供了前提条件,但由于长期的封建 专制统治的影响、权力过分集中的政治体制、商品经济不发达、缺乏民主与法制传统,以及义务本位观等都是 阻碍人们守法、贯彻普遍守法原则的障碍。因此,强调人们守法,特别是强调一切社会主体普遍平等守法对今 天中国法治建设,对中国早日实现法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二、守法的要素
守法的要素包括守法主体、守法范围、守法内容和守法状态四方面内容。
1.守法主体
守法主体是指一定的法的遵守行为的实施者,即要求谁守法、谁应该遵守法律。
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守法的主体包括: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2.守法范围
守法范围是指法律遵守的主体应当遵守的法律规范的种类,即由一定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一切具有 法律效力的文件。在我国,除了国家政策外,法律遵守的范围主要为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 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以及我国所参加的一些国际组织的章 程,我国缔结或加人的国际条约、协定等(我国声明反对或保留的部分除外)。同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必须遵 守有关国家机关在实现其职能过程中所制定的与宪法和法律相符合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规章。此外,那些国家 机关在适用、执行法律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要求有关组织和个人必须执行的非规范性文件,如人民 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协议,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等,也属于法律遵守的范围。
3.守法内容
守法的内容是指法律遵守的主体、依照法律进行活动的具体形态,包括行使法律权利和履行法律义务两 方面:
(1)行使法律权利。这是指人们通过一定的行为,或者是要求他人实施或抑制一定的行为来保证自己合法 权利得以实现。权利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
(2)履行法律义务。这是人们按照法律的要求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履行法律义务又可分为作为与不 作为两种形式。遵守法律中的禁止性规范,采取的是不作为的形式。遵守法律中的其他义务性规范,则需采取 作为的形式。履行法律义务就是通过消极的不作为和积极的作为的方式,满足法律规定的具体条件,从而保障 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4.守法状态
守法的状态是指法律遵守主体的行为的合法程度。个体的法律遵守的状态反映了法的遵守的主体的法律素 质;群体的法律遵守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法制水平。法律遵守的状态可以分为三 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法律遵守的低级状态,即不违法犯罪,主要为履行法律义务,无罪避罚。第二层次为法律 遵守的中间状态,即依法办事,违法必究,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既履行法律义务,也行使法律权利,但更多 的表现为外在性特征。第三层次为法律遵守的高级状态,即法律遵守的主体行为,不论从外在方面,还是从内 在动机方面,都符合法的精神和要求,从而真正实现法律调整的目的,完成了法的自我内化的过程。
三、守法的原因
(1)主观原因:文化修养;法律修养;道德修养。
(2)客观原因:经济条件;政治条件;法制条件。
四、守法的态度
守法并不仅仅是消极的、被动的,而是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两方面的结合。
================= 河北省公务员考试网服务区 =================
2014河北政法干警--红领集结营:http://he.huatu.com/zt/hljjy/
国考笔试:http://bm.huatu.com/zhaosheng/hb/gkbs.html
河北政法干警:http://he.huatu.com/zt/zfgj/
砖题库注册:http://he.huatu.com/zt/zktmk/
****** 提示:下次访问本站可以直接百度搜索:河北华图教育 http://he.huatu.com ******
河北华图服务平台:【加微信送图书:hebhuatu】【微博:河北华图】【河北政法干警QQ群:111057138】
以上是2014河北政法干警法理学之司法和守法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河北政法干警,法理学,司法,守法,河北公安招警考试备考技巧的信息敬请添加微信客服 ,及关注河北公安招警考试/河北人事考试。
本文标签:河北政法干警(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