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17石家庄灵寿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初审公示
- 发布时间:2017-04-21 10:05:53
-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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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灵寿县人民政府
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第二批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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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公示的考生请于4月22日24点前将考务费转入以下账户,逾期未交者视为弃考。4月25日前将《笔试准考证》逐一传到个人邮箱;符合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面试通知单》将在笔试结束后统一发送,请时刻关注自己邮箱自行打印。很后一次公示时间为4月22日。
账户名称:灵寿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账 号:50343001040004610
开户银行:农行灵寿支行
务必备注:开发区管委会
汇款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用个人姓名汇款或网银转账。
2、本次公示中重名者,请额外备注身份证后五位。
咨询电话:0311-82527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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