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石家庄灵寿开发区招聘体检考察事宜
- 发布时间:2017-06-05 09:46:16
-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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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灵寿县人民政府
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体检考察事宜公示
1 |
杨 腾 |
16 |
雷 赫 |
2 |
辛 志 |
17 |
孙嘉珍 |
3 |
朱江波 |
18 |
赵 迪 |
4 |
闫 磊 |
19 |
张玉芳 |
5 |
李 帅 |
20 |
杨怀宇 |
6 |
康秋实 |
21 |
李 亚 |
7 |
卢伟明 |
22 |
赵 敏 |
8 |
李 聪 |
23 |
刘 洋 |
9 |
尹 喆 |
24 |
张艳莉 |
10 |
王梦蕾 |
25 |
吕利昆 |
11 |
胡亚奇 |
26 |
魏莹硕 |
12 |
杨伯章 |
27 |
武 瑜 |
13 |
左 超 |
28 |
刘军丽 |
14 |
康志红 |
29 |
董鹤松 |
15 |
吕鹏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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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文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只有2人,按照《公告》内容将取消一个名额,故29人进入体检环节。
一、体检时间:2017年6月8日上午8:30
二、体检地点:灵寿县中医院体检中心
三、体检费用:150元/每人,考生自己到体检中心缴纳体检费。
四、为节省考生时间,体检时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进行考察。开发区在体检中心接收材料:
1、所有考生需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英语翻译岗位免笔试考生提供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财务岗位考生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需提供毕业生学籍档案,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已婚的提供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工作表现鉴定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表现证明;2017年度毕业的由学校出具在校表现鉴定等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早上禁食、禁水。
2、务必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
五、咨询电话:0311-82527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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