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85335555

招考信息 报考指导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网校课程 | 在线刷题 直播课程 | 华图师资 招警图书

  • 在线客服咨询
    河北华图 在线咨询
    石家庄 在线咨询
    保定 在线咨询
    唐山 在线咨询
    邯郸 在线咨询
    邢台 在线咨询
    衡水 在线咨询
    承德 在线咨询
    秦皇岛 在线咨询
    沧州 在线咨询
    张家口 在线咨询
    廊坊 在线咨询
    0311-85335555
  • 当前位置:河北人事考试网 > 河北公安招警考试 > 2019河北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核心法条

    阅读模式

    2019河北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核心法条

    发布时间:2019-09-04 16:20:44 公安招警考试网 来源:河北华图 公安招警考试群

      2019河北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核心法条公安招警考试网备考技巧栏目提供,更多关于河北辅警招聘考试面试热点,河北辅警面试备考,河北招警考试网,公安招警考试备考技巧的内容,请关注公安招警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一、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七条 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在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地区反恐怖主义工作。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本法第三条的规定,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对宣扬极端主义,利用极端主义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发现极端主义活动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将有关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并登记身份信息,对有关物品、资料予以收缴,对非法活动场所予以查封。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宣扬极端主义的物品、资料、信息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根据其危险程度,责令恐怖活动嫌疑人员遵守下列一项或者多项约束措施:

      (一)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指定的处所;

      (二)不得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或者从事特定的活动;

      (三)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特定的场所;

      (四)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五)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告活动情况;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公安机关保存。

      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其遵守约束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

      采取前两款规定的约束措施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不需要继续采取约束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

      第六十二条 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以及其他依法配备、携带武器的应对处置人员,对在现场持枪支、刀具等凶器或者使用其他危险方法,正在或者准备实施暴力行为的人员,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紧急情况下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第六十三条 恐怖事件发生、发展和应对处置信息,由恐怖事件发生地的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发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的恐怖事件,由指定的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不得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在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过程中,除新闻媒体经负责发布信息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批准外,不得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

      第七十六条 因报告和制止恐怖活动,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作证,或者从事反恐怖主义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经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

      (三)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变更被保护人员的姓名,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不公开被保护单位的真实名称、地址,禁止特定的人接近被保护单位,对被保护单位办公、经营场所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以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以上是2019河北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核心法条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河北辅警招聘考试面试热点,河北辅警面试备考,河北招警考试网,公安招警考试备考技巧的信息敬请添加微信客服 公安招警考试群,及关注公安招警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本文标签:

    (编辑:sunhaihua)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考试工具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备考资料
    考试信息
    试题资料
    辅导课程
    在线刷题
    河北华图官方微信 河北华图官方微信 微信号:hebhuatu
    首页 咨询 课程
    首页 招考信息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