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三门峡市陕州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2
- 发布时间:2019-11-09 09: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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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三门峡市陕州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三门峡市陕州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决定面向全区择优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1.一类职位:区纪委监委行政编制工作人员7名。
2.二类职位:区纪委监委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3.三类职位:区委巡察办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一类职位报名范围:陕州区内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区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区内其他暂时没有登记且目前使用行政编制在行政岗位工作,具备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2.二、三类职位报名范围:陕州区内各级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在编在岗,具备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符合一类职位报名范围的人员,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也可报名二、三类职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中国共产党党员。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报名一、二类职位人员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报名三类职位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6.需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二、三类岗位限文秘类、法律类、财会类专业报名。
7.有中级及以上会计师、审计师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擅长公文写作的人员,年龄、专业、学历可适当放宽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和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规定被通报未满1年的。
5.已被其他单位录用、选调尚在试用期内的。
6.未满招录选聘要求最低基层服务年限的。
7.本人档案造假,干部基本信息不实的。
8.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他不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四)截止计算时间: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9年10月31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上午8:00至11月8日下午17:30。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至区纪委313室报名。
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②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多个教育经历的,要提供全部学历证书);③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有多个教育经历的,要提供全部电子注册备案表);④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⑤《三门峡市陕州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qjwxd@163.com。邮件主题固定为“XXX(姓名)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等单位共同负责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初审意见。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严重舞弊行为,取消其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确保竞争前提下,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全过程。
本次选调对二、三类职位将根据报名结果,结合工作实际,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一、二、三类职位采用同一套面试试题,按三类职位考生成绩分别进行排序。
面试开始前,报名人员需到区纪委监委参加面试资格确认,需提供材料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的,取消报名人员的面试资格。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举止仪表、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等履行职位职责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各职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成绩末位名次并列,则同时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
六、综合考察
按选调职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谈话了解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与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试用及办理手续
(一)公示。根据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区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按各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若拟选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从事纪检、法律、财务、审计、文秘工作人员优先录取,具体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人选。
(二)试用。公示结束后,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实行为期半年的试用期。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调(转)任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八、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三门峡市陕州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公开选调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398-3837098。
特此公告。
附件 :《三门峡市陕州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门峡市陕州区纪委监委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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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河南选调(编辑:李康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