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5名
- 发布时间:2019-11-09 09: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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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天水市市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办法》,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市委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
市委办公室科级及以下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文秘)5名。
二、遴选范围
市直机关、县(区)直机关科级及以下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在职在编公务员,乡镇(街道)在职在编一、二级科员。有文秘方面专长或党政办公部门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除《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吃苦耐劳,综合素质较高。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2019年12月)。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涉嫌档案涂改造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月4日—1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市委办公室综合科(市委机关北楼304室)。
3.报名材料:(1)《市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县区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市直部门加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4)近期免冠二寸蓝底照片4张。
4.资格审查。按照公开遴选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遴选计划视情减少。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市委办公室电话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本次遴选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定于11月24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三)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30%的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四)考察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市委办公室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和相关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资格进行复核审查。
3.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考察成绩按10%的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五)公示及试用
根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考察成绩×10%,计算汇总出考生综合成绩,经市委办公室室务会会议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并在市委办公室和拟遴选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影响遴选问题的,进入跟班试用程序,跟班试用时间为三个月。
(六)办理手续
对经跟班试用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由市委办公室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提交报告,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0938—12380(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联系电话:0938—8212012
联系人:李维斌
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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