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公安辅警招警基础知识之常识(三十一)
- 发布时间:2020-01-14 13: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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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2019公安辅警招警基础知识之常识(三十一)
执法常识 警察对命令的服从与拒绝
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 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
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执法常识 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管理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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