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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公安辅警招警基础知识之常识(十)

    发布时间:2020-01-14 13:08:49 公安招警考试网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公安招警考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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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公安辅警招警基础知识之常识(十)

      执法常识 辱骂民警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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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签:公安招警备考 公安招警

    (编辑:hemiaom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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