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85335555

招考信息 报考指导 备考资料 考试题库 |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网校课程 | 在线刷题 直播课程 | 华图师资 招警图书

  • 在线客服咨询
    河北华图 在线咨询
    石家庄 在线咨询
    保定 在线咨询
    唐山 在线咨询
    邯郸 在线咨询
    邢台 在线咨询
    衡水 在线咨询
    承德 在线咨询
    秦皇岛 在线咨询
    沧州 在线咨询
    张家口 在线咨询
    廊坊 在线咨询
    0311-85335555
  • 当前位置:河北人事考试网 > 河北公安招警考试 > 2019公安辅警招警公安基础知识(二十四):民法

    阅读模式

    2019公安辅警招警公安基础知识(二十四):民法

    发布时间:2020-01-14 13:10:05 公安招警考试网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公安招警考试群

      2019公安辅警招警公安基础知识(二十四):民法公安招警考试网备考技巧栏目提供,更多关于公安招警,招警考试,公安警务人员,公安招警考试备考技巧的内容,请关注公安招警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2019公安辅警招警公安基础知识(二十四):民法

      一、民法概述

      ㈠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⑴从主体来看,调整关系的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⑵从内容来看,调整的关系主要包括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关系。

      ⑶从利益实现来看,调整的关系主要体现等价有偿的基本要求。

      2.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⑴从内容来看,调整的关系主要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⑵从与财产关系的相互联系来看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是密切相关的基于侵权行为引起的赔偿请求权属于相对权。

      行使抗辩权的前提是先承认对方享有请求权,然后再提出阻止对方请求权利的事由以此对抗对方权利的行使。

      ㈡民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3.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

      4.公序良俗原则。

      ㈢民法的适用范围

      1.时间上的适用范围:实施起,废止止;或其他特别规定。

      2.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在制定机关的辖区内有效。

      3.主体上的适用范围:一切在我国领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二、民事法律关系

      ㈠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构成与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指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民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⑴是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关系;

      ⑵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⑶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

      3.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

      ⑴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在特殊情况下也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⑵内容: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⑶客体: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

      ㈡民事法律事实

      1.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指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2.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⑴法律事件:与主体意志无关的法律事实。

      ⑵法律行为:受主体意志支配的法律事实。

    以上是2019公安辅警招警公安基础知识(二十四):民法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公安招警,招警考试,公安警务人员,公安招警考试备考技巧的信息敬请添加微信客服 公安招警考试群,及关注公安招警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本文标签:公安招警备考 公安招警

    (编辑:hemiaomiao)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考试工具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备考资料
    考试信息
    试题资料
    辅导课程
    在线刷题
    河北华图官方微信 河北华图官方微信 微信号:hebhuatu
    首页 咨询 课程
    首页 招考信息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在线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