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标准第一学段口语交际目标解读
- 发布时间:2020-02-11 23:21:40
- 河北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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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标准第一学段口语交际目标解读
教师招聘考试对语文新课标向来重点考查,除了以选择、填空、简答对其基本知识点进行常规性考查外,还会在案例分析和教学设计过程中以深层次的方式考查到。另外,在面试说课环节如能根据课文所在学段适当插入课标对具体教学建议等环节的原话,也是考生的加分亮点。
语文课程目标与内容从“三个维度”(即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来构建语文的目标体系,目标围。绕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语文素养包括语文学识、能力、技艺和正确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就决定了语文教学的内容既涵盖知识传授,也有技能培养和价值养成。由于学生年龄、心理成长等因素的限制,导致他们对于知识的学习和能力、修养的培养都有一定的接受限度,因此义务教育阶段分四个学段对语文课程学习提出了阶段性的层进式目标。为帮助考生理解记忆,现就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第一学段的口语交际的课程目标与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第一学段 口语交际
【目标内容】
1.学说普通话,逐步养成讲普通话的习惯。
2.能认真听别人讲话,努力了解讲话的主要内容。
3.听故事、看音像作品,能复述大意和自己感兴趣的情节。
4.能较完整地讲述小故事,能简要讲述自己感兴趣的见闻。
5.与别人交谈,态度自然大方,有礼貌。
6.有表达的自信心。积极参加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
新课标前言部分就写到“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 ,口语交际能力也是现代公民的必备能力,因此,无论识字阅读还是写话,最终要必须转化为口语表达中。在口语表达中,一方面要注意方式,即用普通话交流,并能完整清晰表述自己的话语,如给别人复述故事,或讲自己的见闻;另一方面要注意交流态度,即认真倾听别人讲话,自然有礼貌,积极自信表达自己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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