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北秦皇岛国考行测常识: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 发布时间:2020-09-15 11:28:06
- 国家公务员考试
- https://he.huatu.com/guojia/
- 文章来源:未知
1.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2.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
| 正当防卫 | 紧急避险 | |
| 起因条件 | 须有不法侵害(通常是人实施) | 须有需避免的危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灾害等) |
| 时间条件 | 不法侵害/危险正在进行时 | / |
| 对象条件 | 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 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
| 目的条件 | 必须出于保护合法利益的目的 | / |
| 限度条件 | 保护的利益≥损害的利益 | 保护的利益>损害的利益 |
| 限制条件 | 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 必须是迫不得已——即危险发生时,除了损害第三者合法权益外,无他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
| 特别限制 | 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有特殊规定的人 | / |
| 过当 | 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 / |
以上是2021河北秦皇岛国考行测常识: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秦皇岛公务员,国考,行测,河北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的信息敬请加入河北公务员考试群
,及关注河北公务员考试/河北人事考试。
(编辑:changjunm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