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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债权人可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

    发布时间:2022-06-22 19:11:08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河北华图教育 河北公务员考试群

      公司债权人可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河北公务员考试网金融试题栏目提供,更多关于银行招聘试题,河北公务员考试金融试题的内容,请关注河北公务员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题目

      公司债权人可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该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A正确B错误

      考点:

    股东资格

      解析

      解析: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本题表述错误。

      

       【提个醒】本题主要错在了承担责任的类型,应当承担的是补充赔偿责任,而不是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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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签:银行招聘试题

    (编辑:hemiaom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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