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
报考青县第一中学招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报考其他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同一招聘岗位未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也按此办法确定排名。
(2)体检
体检由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考察环节。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考生提交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x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5)待遇
拟聘用人员列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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