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1-08-12 16:38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e.huatu.com/ 作者:河北机构编制网 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交流QQ群汇总 华图官方微博 | 河北每日一练 河北时政热点 备考专题汇总 |
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协助推荐选调人选的函
各市编委办、省直有关部门干部(人事)处: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省编委办近期将选调6名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拟请协助推荐部分选调人选,有关要求如下:
一、选调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优良,作风扎实。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综合素质突出;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3、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在职在编人员,科级及以下职务,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文、历史、政治学、行政管理、法学等相关专业。
5、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无不良记录。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推荐和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填写《省编委办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请直接从河北机构编制网通知公告栏下载),由推荐单位于2011年8月31日前将报名表传真或邮寄省编委办人事处(地址:裕华西路112号省老干部活动中心1008房间;邮编:050051;联系人:吕瑞民、周龙、吴娇;联系电话:0311-87802765;邮箱:rsc87802765@163.com)。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坚决杜绝在年龄、学历、身份和工作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一旦发现问题即取消选调资格。请各市编委办和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把关,切实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附件:省编委办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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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