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高阳县招聘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的公告
2012-05-10 13:38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e.huatu.com/ 作者:保定人事考试网 来源:保定人事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交流QQ群汇总 华图官方微博 | 河北每日一练 河北时政热点 备考专题汇总 |
一、招聘岗位
招聘人员全部派遣到高阳县基层公安派出所一线,专职从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高阳县本地户口,年龄20至35周岁之间。(1977年7月1至1992年7月1日)
2、身体健康,热爱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能经常利用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入户登统访查。
3、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军队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大专以上毕业生优先录用,熟悉电脑操作,具有较强的微机速录能力。
4、本人未受过党政处分、刑事处分(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数量
共计招聘24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2年5月14日至5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地点:高阳宾馆 310 房间。
2、携带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复印件4份以及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照片6张。
3、报名费100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退回费用。
(二)资格审查
5月16日至5月19日资格审查和领取准考证。
(三)理论考试
5月20日下午2:00在保定技师学院(保定市永华南大街728号)进行考试。笔试内容参照河北省公务员考试行政能力测试知识;微机测试为上机操作,主要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文字录入、办公软件使用(word、excel)等。笔试成绩占60%,微机测试成绩占40%。
(四)面试
5月22日公布理论考试成绩,前72名进入面试。5月24日在保定技师学院进行面试。
(五)体检
5月25日公布面试成绩,前24名进入体检,5月26日在高阳县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未合格者,按排名递补。
(六)录用
5月27日公布录用人员名单。
五、聘用后待遇
一经录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经公安部门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合同期为九年,分两次签订,首次签订为四年,经考核合格后再次聘用可续签五年,统一制发上岗证,持证上岗,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不再续签。工作期间月工资为1100元,根据工作表现发放全勤奖100元、绩效奖100元,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公积金),以保定市上年度平均工资为最低交费基数。所需费用县财政统筹解决,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六、公示及监督
考试成绩、录用名单在高阳县政府网站、县政府门口公示栏公布。高阳县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12-5932588
201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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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