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热点时评:王宝强离婚事件网评
2016-08-21 08:46 河北人事考试 来源:河北华图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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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王宝强都成三观验钞机了
王宝强微博发声明当天我写了一篇评论,觉得家里的事情何必闹到大庭广众之下,尤其置女人于网络暴力之下。这个观点被骂惨,公号哗哗掉粉,很多人说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取关永不相见。感觉这拨网民特别有立场,一言不合就取关,而且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取关明确告知,相当好汉的感觉。现在“王宝强”这三个字,都成三观验钞机了。
愤怒方都是心疼宝宝,被身边两个很亲近的人联手背叛,一夜之间,婚姻和财产同时倾覆,人生生态崩坏,这种时候,还讲什么姿态,为避免像潘粤明那样被先下手为强,直接舆论公审,没有一点不妥。这个观点也没什么不对,只是涉及自己的性格选项,每个人都在为自己代言,你让一个战斗力低的人沙场秋点兵,点了也是给对手送武器去了,你让邓亚萍放下她的武器——球拍,拿起炒菜的铲子,照样赢我心爱的卷福。
从王宝强上周六夜里发声明,到周三夜里马蓉方面爆料王宝强也有小三,娱乐写手没日没夜熬成了黑眼圈,网站因此点击出天量数据,吃瓜群众忙着站队也累够呛,虽然事实怎么反转,财产也分不到吃瓜群众手里去。
既然分不到钱,就要想法子化他人危机为商机。餐厅广告出现了:“因心疼我宝强哥,今天凡名字里带‘王’、带‘宝’、带‘强’的朋友,消费一律特价(特别到什么程度,请进店咨询),凡长得像王宝强的,一律免费。”据说新菜“心疼王宝强”也连夜研发出来。微商也不能缺席“郑重声明:因心疼王宝强,今天凡是名字里有‘王’,有‘宝’,有‘强’的顾客订单,全部打8.14折。名字里有‘马’、有‘蓉’的今天就不卖了。”
虽然马蓉的网红脸没有王宝强好辨认,但是她的包、她的衣服、她的帽子好认,网店连夜推出王宝强、马蓉、宋喆同款,卖的人心态是知道,找噱头呗。买的人就比较奇怪了,既然民间站队一边倒心疼宝宝,你买马蓉同款帽衫,宋喆同款眼镜,是几个意思啊。
骗子界也没有缺席这波风头盖过奥运的娱乐圈大事件,传说王宝强公司成空壳、账面钱被转空、宝宝连打官司的钱都是借的。冒充王宝强的借钱短信立马杀来,倒是没借诉讼全款,“宝宝只希望借5000块钱,事后十倍奉还”……有积少成多,众志成城的意思。
现在事态一地鸡毛、真假难辨,曾经夫妻,成为彼此的被告,不知道未来还要抛出什么核武器。对于吃瓜群众来说,知道傻根儿有钱,不知道傻根儿这么有钱。知道许三多娶的媳妇漂亮,一看也没有那么漂亮啊。知道马蓉人生有捷径,没想到捷径在手还要出轨背叛。心态各种复杂,对比自己营营役役的人生,永远没法摸得着的财富,加上你我她依稀被辜负红着眼的经历,敏感神经被触动,跳脚谩骂的跳脚谩骂,一个不放过的一个不放过,抓紧挂靠的抓紧挂靠,每个人在群体事件中,都在本能地找自己、为自己代言。这是一个我记忆中关注度跨度很广的娱乐事件了,女权主义、婚姻专家、人文学者,然后上面说的各路商家,甚至骗子,都有自己侧身其中的角度。(黄啸)
中青报:面对王宝强婚变 围观可以围殴不行
王宝强发现自己的妻子马蓉女士出轨,公开声明离婚。那份声明措辞严厉,一方面表白自己忠诚、正派、宽容,另一方面指责对方恶意背叛婚姻、破坏家庭。声明于8月14日(星期日)凌晨发出,瞬间引爆社交网络,许多文章网帖连夜刷屏朋友圈。
那些文章既有怒斥马蓉的,也有唾骂王宝强的,幸灾乐祸或心有戚戚者也不少。对别人的是非曲直对错好坏,一些人总能轻而易举就抢占到道德制高点,然后居高临下倾泻话语,而那些话语看上去又多半是“正确”的。
但是,在我们身处的这个现代社会,还有一些更正确的东西,需要我们去坚守和遵从。在这个“地球社会”里,有一些基本的共识已然形成,譬如尊重个人选择与隐私,以及个人选择与隐私在公义、道德、权利和自由等等价值的排序中,处于什么位置。
无疑,个人隐私是人类很基本的权利之一。对普通人而言如此,对公众人物来说同样不能例外。不少人以为王宝强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就应该“让渡”自己的隐私,无论是谁都可以对他及其家人说三道四、深挖细查、穷追猛打。这是一个严重的误会。公众人物的隐私同样受法律保护,他们要让渡的只是事关公共利益的那部分个人信息。王宝强跟马蓉之间的过往尤其是孩子们的一切信息,都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隐私,凭什么要被你们随便拿去消费?
至于王宝强的个人选择——决定离婚、发表声明、自我表白并指责对方、声明发布时机和方式等,均属于其个人自由及权利。
有些傲慢的“精英”看不起“乡鄙野夫”,认为王宝强的复仇方式野蛮粗暴。其实,王宝强的精明及对中国式舆论生成与传播方式的熟稔,恐怕并不在大多数批评者之下。他先下手为强,占领道德高地,为事件总体定调,未必不是为了将舆论可能给他造成的伤害降低到很低程度。他一点也不傻,反倒是一些评论者太自以为是。更重要的是,就算王宝强粗鄙,那也是他的自由和权利。
美国女学者鲁思·本尼迪克特(《菊与刀》作者)将日本的“耻感文化”理解为:无论如何不能做失礼之事。给周遭带去不必要的关注和不安,是很大的失礼——这方面,王宝强或许失礼了,虽然他有自己的苦衷。如果将引起他人不快算作是一种失礼,那在舆论场上肆无忌惮地臧否人物,恐怕比王宝强的“失礼”严重得多。
其实,中国古代文化就尤其重视“礼”,譬如孔夫子那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人与人关系中很基本的“礼”。如果你是王宝强,你肯定不想让别人如你们指责他那样去指责你,这是很基本的做人准则。那么,面对王宝强婚变,我们还是优雅一点吧。围观可以,围殴不行。
燕赵晚报:借“王宝强”营销 有悖公序良俗
“因心疼我宝强哥,今天凡名字里带‘王’、带‘宝’、带‘强’的朋友,消费一律特价,浙江省范围内还特别赠送托运费。”近日浙江东阳某红木商家推出了这样一则广告。因王宝强离婚事件,类似广告这两天在微信朋友圈里频频出现,卖海鲜的,卖假发的,卖内衣的,卖床垫的,卖避孕套的,卖手机卡的,都在不遗余力地凑热闹,甚至骗子都在发短信说“我是王宝强,借我5000离婚”。这些借势营销,有些很无厘头,有些让人莞尔一笑,有些却让人难以接受。(8月17日《金华晚报》)
商家结合眼下社会热点事件搞促销,早已经是互联网时代商业营销的惯用手段。而且,从以往的实践经验来看,热点事件营销确实是不错的推广方式,让不少商家从中获利,尝到了甜头。著名影视明星王宝强离婚事件发生之后,刷屏微博、微信朋友圈的,除了王宝强离婚话题新闻之外,很多的就是各地商家借势“王宝强离婚”而推出的促销活动。尤其是随着王宝强离婚事件的相关图片越来越多,一些同款商品开始逐步出现于网店之中。比如,根据一张所谓的马蓉偷情被抓照片,不少网店推出了同款内裤。
从短时间来看,商家借势王宝强离婚事件搞促销,不管能否吸引顾客的光顾,增加客流量,提升销量和营业额,至少是制造了噱头,吸引了大众眼球,推广了自己,以很低的经济成本发挥出了很大的广告宣传功能。这对于商家来说,就是一种胜利和成功,这也是各地商家纷纷借势王宝强离婚事件搞促销的动力所在。但是,商家这种借势王宝强离婚事件搞促销的营销手段,显然背离了起码的社会公序良俗原则,实质上是一种哗众取宠式的恶俗营销,并不可取,应当终止。
虽然王宝强离婚事件是由王宝强本人主动公布的,但对于王宝强本人及其家人来说,终究属于一件痛苦的事情,将是终生难忘的心灵伤疤。商家借势王宝强离婚事件营销,实质上是在拿王宝强个人的痛苦、痛处取乐、营销,是在王宝强及其家人的伤口上撒盐,进一步伤害了王宝强及其家人。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自己的痛处,成为人们公开逗乐和营销的道具。从这个角度说,商家借王宝强离婚事件营销,就是一种恶俗营销的无良行为,纯属是在刷存在感,很不道德。
再者,从法律角度说,在法院判决没有出台之前,事件的真相究竟怎样,我们外人并不知道,毕竟清官难断家务事。商家借势王宝强离婚事件营销,稍有不慎,可能侵犯王宝强离婚事件当事人的名誉。从这个角度说,商家借王宝强离婚事件搞促销需要三思后而行,别给自己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在笔者看来,商家采取热点事件营销手段,这本身无可厚非。但前提条件是要遵守起码的公共道德准则,不能失去了道德底线,营销也得有节操。商家结合热点促销要贴切,不该盲目的借势“王宝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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