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03 16:51:03 河北公务员考试 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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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1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5日(周日)9:00-17:00。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拟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长春地区)”,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价格监测中心,公益一类,正科级。承担执行国家、省、市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规定,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工作;负责调查、采集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分析价格变化趋势;负责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监测并适时提出预警建议;负责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信息网络等职责。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历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时间和地点:
2019年12月15日(周日)9:00-17:00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7251号长春拉图摩根酒店三楼国际厅设点报名。
3.资格审查: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实施。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须院校相关部门盖章);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国内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承诺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报名须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的,须承诺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
(3)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即《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金融类(03)”,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材料。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
(二)招聘
1.招聘方式: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方式:问答式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
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满分100分计,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作为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的依据。
2.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地点和时间:招聘会现场面试。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并在2020年1月15日前,依应聘人员直接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将面试合格人选和体检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1.执行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体检有关事宜另行在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发布通知。
3.体检工作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考察对象在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发布 。
考察工作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
(六)拟聘人选公示
对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八)递补事宜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七、本次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招聘公平公正。
八、有关网址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stdp)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4-88271480(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754-88421982(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纪委)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社局事业科)
十、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