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了一个普通合伙企业,但对利润分
- 发布时间:2019-12-11 15: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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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了一个普通合伙企业,但对利润分配未在合伙协议中作出约定,该合伙企业第一年盈利20万元。关于利润分配,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优先甲、乙、丙、丁四人平均分配
B:首先按照甲、乙、丙、丁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C:首先按照甲、乙、丙、丁对企业盈利的贡献大小分配
D:首先按照甲、乙、丙、丁协商决定的比例分配
答案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由于甲乙丙丁四个人没有就利润分配进行约定,可以由合伙人商定决定分配比例。故D项正确。所以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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