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2011年新农村建设工作者选聘简章(2)
2011-09-15 08:45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he.huatu.com/ 作者:张家口党建网 来源:张家口党建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交流QQ群汇总 华图官方微博 | 河北每日一练 河北时政热点 备考专题汇总 |
五、工作职责
新农村建设工作者由乡镇聘用并派驻到村工作,除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外,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壮大村域经济。协助村“两委”班子科学制定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发挥自身优势,谋划投资项目,参与招商引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挥本村资源优势,确立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带头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介组织等,带头创业,创办农村种植、养殖业示范项目或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引领农民致富增收。
2、改善村容村貌。抓好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引导农民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快村容村貌改造,促进村庄绿化、净化、亮化、美化;利用重大节日和村民闲暇时间,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3、搞好宣传教育。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学习国家、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信息,传播新思想、新观念,联系农业科技人员搞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村民素质。承担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的管理任务,保证站点正常运转;落实终端站点教学计划,提高点击率、收看率;定期对站点运行和党员干部“学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上报信息。
4、维护社会稳定。搞好普法宣传,健全完善治安防范工作体系,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处理,随时掌握并及时反馈影响农村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协助乡镇、村妥善处理。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聘人员是党员的,帮助村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村“两委”班子自身建设;协调好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农村“推优”、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选聘人员是团员的,协助村团组织完善组织建设和工作机制,拓展团的服务功能。
6、做好基础工作。负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日常管理,做好各种会议、活动的记录、整理、归档工作,有能力的可协助管理村集体账目。积极开展社会调查,每半年向乡镇党委、县委组织部报送一份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及对策方面的调查报告。
六、待遇和保障政策
新农村建设工作者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新农村建设工作者系乡镇聘任制工作人员、非公务员身份,比照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补贴标准、工作津贴、生活补贴,按月发放。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负担,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2、聘用期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3、新农村建设工作者参加市、县事业单位录用考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被市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工作时间连续计算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七、管理及服务
1、新农村建设工作者实行市、县、乡镇三级管理。市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县委组织部负责具体协调和管理,日常管理比照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负责。人事档案由县级组织部门管理或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派驻村,户口落在任职县政府所在地。决定录用后,由各县委组织部指导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参照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合同拟定,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聘用人员名单和派驻村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新农村建设工作者聘用期限为3年,每年参照省、市大学生村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作为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不称职的,解除聘任合同。聘用期满后,经群众评议、组织考察胜任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继续聘任。
3、乡镇为新农村建设工作者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4、聘用期间,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或被事业单位录用以及其他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委组织部审批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照合同有关规定终止合同。
5、新农村建设工作者聘用期间必须在村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和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八、纪律与监督
新农村建设工作者选聘工作必须严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13-2028690。
本《简章》由中共张家口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张家口市委组织部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2日
附件:
下载3张家口市2011年新农村建设工作者选聘考试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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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