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之弘扬孝文化(3)
- 发布时间:2014-10-05 09:15:28
- 国家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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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河北华图
第一,剔除传统孝文化中的糟粕思想,完善新时代的孝文化。 随着社会的变迁,传统孝文化中的有些道德要求已经显得迂腐、落后、甚至愚昧了,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三纲五常”、“守我堂前三年孝,不知门外四季春”、“父母在、不远游”、“割股疗疾”等,这些落后保守和不当的尊卑观念已经不适应新社会的要求,更不被 新时代的青少年所接受,也成了社会发展的绊脚石。因此在弘扬传统孝文化的时候,应该剔除这些糟粕的思想观念,对传统孝文化要批判地继承。
在剔除糟粕思想的同时,还应根据时代的需要赋予孝文化以新的内涵。如在传统的孝文 化中更多的注入民主的思想。增加“民主”、“平等”、“博爱”、“有为”的元素,使孝文化的内涵富有时代气息,使传统思想与现代文化思想达到高度的统一。
第二,传统的孝文化与现代的法治相结合,是建立新时代孝文化不可或缺的手段。孝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经久不衰,有它的科学性和生命力。“百德孝为先”,孝为“修身齐家”的必备修养,育人以孝,这也是重要的教育思想。江泽民同志曾提出“以德治国, 以法治国”的施政理念。可见,道德与法治在现代社会都是不可或缺的,必须根据当前的社会现状,辅之以法律的手段重塑孝文化,在传统的孝文化中融合现代的法治内容。如《中华 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出台,就是从法律的角度提高了老年人的社会地位,惩戒不尊老养老的“不孝”之风气。另外,根据当前的社会环境,国家可以出台相应的《青年法》, 要求包括广大青少年在内的晚辈尊老养老,从法的角度来确保青少年应该尊老养老,而不仅仅依靠道德的信念来约束青少年。对青少年要有柔性教育的一面,但也要有刚性教育的一面, 有时候,法律的约束可能要强于道德的规范。
第三,将现代人文精神与传统孝文化的融合 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使传统的孝文化教育经常显得苍白无力,因此对青少年开展传统孝文化教育的时候,还必须结合现代的人文主义精神,不仅仅要通过无形的道德说教来教育和培养青少年,和通过严厉的法律法规来约束青少年虐老不敬老的不良风气,还可以通过 经济性的、荣誉性的措施来引导青少年积极投身孝文化的实践中去。这样才可以弘扬中国历史上的传统道德和敬老的美德。比如对于能够尊老爱老养老的青少年进行物质的奖励和荣誉 上的肯定,使得整个社会形成一种良好的孝文化。
总之,要结合新的思想、新的观念、新的 手段和途径而不仅仅是传统的旧的孝文化去支撑“忠孝”的传统风气,这种辩证的教育方法和理念是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研究和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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