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宣威市医疗保障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名
- 发布时间:2020-01-06 06: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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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河北人事考试网
宣威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宣办字〔2017〕114号)规定,经研究,宣威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遴选6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遴选范围、人数及岗位
(一)遴选范围:全国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二)遴选人数和职位:宣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综合岗6名。具体工作岗位待遴选工作结束后,结合个人特长和工作需要由局党组统一安排。
条件要求详见《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报名参加遴选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医疗保障工作,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1月31日);
4. 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干部任职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在宣威市医疗保障局的领导下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后续各个遴选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一律仅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http://www.xw.gov.cn/)媒体发布,由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获取,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本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收取报名费(本人到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2月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规定时间外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宣威市医疗保障局(宣威市建设东街278号)三楼302室。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附电子版);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定,个人已签字认可)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免冠正装大一寸浅白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2张贴报名登记表,另一张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及所在单位(电子版照片用本人姓名命名,jpg格式);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6)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7)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公务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等次等证明材料和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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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云南遴选(编辑:李康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