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军队文职专业科目模拟题:法学(6)
- 发布时间:2020-07-16 08: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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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项选择题
66.ABCDE【解析】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我国法的正式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民族自治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规章(1)部委规章(2)地方政府规章;7.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E项。
67.ABCDE【解析】《宪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E项。
68.ABD【解析】《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D项。
69.ABCE【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选项D中监察委员会属于国家机构,但是纪律检查委员会,又称纪委、纪检委,属于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不属于政府部门。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E项。
70.ABCD【解析】《民法总则》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项。
71.ABE【解析】《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隐私权的主体应为自然人,不包括法人。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是存在于权利人自身人格上的权利,亦即以权利人自身的人格利益为标准的权利。故AB项正确,CD项错误。人格权属于公民最基本的一种权利,具体的人格权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隐私权、信用权、人身自由权等等。在这些具体人格权之上,有一个抽象的人格权,就是一般人格权,即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故E项说法正确,隐私权是一种具体人格权。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E项。
72.AD【解析】(一)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利益;(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的强制性规定;(5)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6)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情形:(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包括乘人之危);3.欺诈;4.胁迫。(三)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情形:(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能力;(2)无权代理行为。
A项,精神病人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人实施的民事行为直接无效。
B项,11岁的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11岁的甲花500元买一双鞋,一般认为超越能力,限人超越能力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C项,乙描摹了一幅假画卖给甲,如果甲不知是描摹的,乙就是欺诈,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D项,甲乙恶意串通,损害了甲所在公司的利益,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E项,甲明知是假画而购买,不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买假行为目前尚无法律规定,故甲的行为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D项。
73.ABCD【解析】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情形:(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包括乘人之危);3.欺诈;4.胁迫。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项。
74.ACDE【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本题中A项属于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CD两项属于权利人提起诉讼,E项债务人杨某向债权人汤某去函要求延期履行义务表明债务人杨某承认并愿意履行债务,要求延期只是履行时间问题,因而属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B项不属于上述法定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DE项。
75.AB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见机动车物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登记只是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本题中,朱雀公司向玄武公司交付了该小客车,虽未登记,但玄武公司依法已取得该小客车的所有权,A项正确,E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主要应当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故玄武公司有权要求朱雀公司交付有关单证资料,B项正确。合同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指合同关系中所固有、必备的、自始确定的,并能够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如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交付标的物、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从给付义务是指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的义务。违反主给付义务,可发生合同解除权,而违反从给付义务,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但若违反从给付义务给相对人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相对人可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卖人没有履行或者不当履行从给付义务,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朱雀公司交付有关单证资料的义务属于从给付义务,但若朱雀公司不履行该义务将导致玄武公司无法给车辆登记上牌,车辆无法使用,则购买小客车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玄武公司依法可主张购车合同解除,故C项正确,D项错误。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项。
76.ABCDE【解析】知识产权是具有财产权和身份权双重内容的民事权利。在著作权中身份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在专利权中身份权主要表现为专利权人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在商标权中身份权主要表现为商标权人在商标的使用中有标明自己名称的权利;在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中身份权主要表现为权利人领取荣誉证书、标明权利人身份的权利。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E项。
77.A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项。
78.BCE【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这是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这是刑法关于贪污罪的规定。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相同点是:犯罪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在于:(1)侵犯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贿罪是采取为他人谋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而贪污罪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自已主管、经营、经手的公共财物;(4)主观方面的犯罪目的不同。受贿罪是为了取得他人或单位的公共财物,贪污罪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E项。
79.ABCDE【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十七条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E项。
80.ABD【解析】国家领土包括领陆、领水、领空、底土。领陆指国家国界范围内的陆地及其底土,是国家领土组成的基本部分。一国的领陆包括其大陆部分,也包括其所属岛屿,如果是岛国或群岛国,其领陆就由其全部岛屿或群岛构成。国家有权对所属陆地地表以下深度无限的地下资源进行勘探、开采,修建隧道,铺设管道和经营其他事业。领水是国家陆地疆界以内的水域和与陆地疆界邻接的一带海域,即内水和领海两大部分。一个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外国航空器无权进入别国领空,但国家可根据双边或多边条约给予外国民用航空器进入和通过一国领空的权利。军用航空器一般须经特别许可,才能飞入他国领空。对于非法人境的外国航空器,国家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底土包括地下水、水床和资源等,底土完全受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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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xinsi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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