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85335555

招考信息 报考指导|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网校课程| 在线刷题 直播课程| 华图师资 事业单位图书

  • 在线客服咨询
    河北华图 在线咨询
    石家庄 在线咨询
    保定 在线咨询
    唐山 在线咨询
    邯郸 在线咨询
    邢台 在线咨询
    衡水 在线咨询
    承德 在线咨询
    秦皇岛 在线咨询
    沧州 在线咨询
    张家口 在线咨询
    廊坊 在线咨询
    0311-85335555
  • 2014石家庄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2014-06-11 09:26:36 河北人事考试网 来源:河北华图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2014石家庄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诉讼河北事业单位考试网公基辅导栏目提供,更多关于河北事业单位,河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基辅导的内容,请关注河北事业单位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共同点

    (1)都是因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

    (2)都是以解决行政争议为直接目的;

    (3)都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为核心;以独立行使职权为保障;复议或诉讼均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4)都不适用调解。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属于司法行为。

    (2)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一般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而受理行政诉讼的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3)受理范围不同。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只是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案件。而复议机关所受理的则既有行政违法的案件,也可以有行政不当案件。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法律规定行政复议裁决为终局决定的,当事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4)审查力度不同。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

    (5)审理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公开开庭审理。行政复议基本上实行一级复议,以书面复议为原则。较之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比较简便、灵活。

    公共基础考试,大部分考点来自于常识性问题,而法律知识更是常识性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以往的备考中,大多数考生对行政法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个概念缺乏正确的认识。针对这个问题,总结归纳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共性及区别,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

    我国法律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上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 复议选择型

    即由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间自由选择,在选择了行政复议之后如对复议决定不服仍可提起行政诉讼。我国绝大多数法律、法规是这样规定的。

    考生需要注意复议结束后应如何起诉的问题,这主要分为四种情形:

    (1)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告原机关;

    (2)复议机关作出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的,告复议机关;

    (3)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既可以告复议机关,也可以告原机关;

    (4)复议机关不予答复的,既可以告复议机关,也可以告原机关。

    (二)复议前置型

    即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行政相对人必须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如不服复议决定,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适用于:有关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的行政裁决;有关纳税数额争议的行政征收

    考生仍需注意复议结束后应如何起诉的问题,这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告原机关;

    (2)复议机关作出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的,告复议机关;

    (3)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只能告复议机关;

    (4)复议机关不予答复的,只能告复议机关。

    (三)行政复议为终局裁决

    这主要有两种情形:

    (1)法律规定相对人可以在复议和诉讼两者之间作出选择。选择了行政复议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如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都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律处罚,对处罚不服,可选择行政复议,也可选择行政诉讼,若选择行政复议,复议裁决则为终局裁决,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规定只能复议,复议裁决就是终局裁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如《商标法》就规定,对申请注册商标中的行政争议,商标评审委员会有终局裁决权。

    以上就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及共性,希望考生在平日的复习中能够重点掌握,加强练习,在考试中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014年石家庄事业单位备考:http://he.huatu.com/sydw/
    石家庄事业单位交流群:84929902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网推荐:

    华图微信客服

    想了解此公告考试内容及获取备考资料,请加河北华图老师

    在线咨询

    河北华图微信公众号

    最新公告,最强干货,免费图书,欢迎关注!

    更多招考

    考试信息】 【报考指导】 【公基资料】 【职测资料】 【考试题库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直播讲座】 【网校课程】 【时政热点

      以上是2014石家庄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诉讼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河北事业单位,河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基辅导的信息敬请加入河北事业单位考试群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群,及关注河北事业单位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本文标签:河北事业单位

    (编辑:zhaodongxue)

    • 扫码关注微信号:河北华图
    • 扫码进入官网微博:河北华图
    • 扫码下载:华图在线APP

    考试工具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备考资料
    考试信息
    试题资料
    辅导课程
    在线刷题
    河北华图官方微信 河北华图官方微信 微信号:hebhuatu
    首页 咨询 课程
    首页 招考信息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