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石家庄市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12-07-06 14:07:26
-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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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加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度,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10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充实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无违法乱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二)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学历,本市户口。中共党员、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名额100人,其中男性90人,女性10人。
三、待遇标准
招聘的城市管理协管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从培训后上岗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1100元/人/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援助协议, 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协议期内协管人员工资待遇为1300元/人/月(1100元基本工资+200元绩效工资),社会保险补贴约700元/人/月。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6日-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新华区政府东院内南侧教室(新华路水源街交叉口北行150米路西)。
3、报名方法:由本人携带退伍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新华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一份(新华区政府网站下载,网址: www.xhqsjz.gov.cn),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社区知识、法律常识及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人员,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100名招聘人员(中间成绩并列的依次后延,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录取)。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全面考核。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招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办理招聘手续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报名点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培训后试用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签订就业援助协议。
(五)监督检查
此次招聘工作邀请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公告由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053847 举报电话:86952100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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