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事业单位公基知识—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 发布时间:2019-10-08 14:31:44
- 河北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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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②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不可抗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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