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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纠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正之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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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纠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

  不正之风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五部门《关于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12]45号)文件精神,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和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不正之风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12]20号)要求,省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纠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不正之风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近年来主要是2011年、2012年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基本情况,包括全年新进人员数、公开招聘进人数。

  2.本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制定完善情况;规范县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情况。

  3.结合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和岗位要求,组织公开招聘的具体做法。

  4.纠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不正之风采取的具体措施,查处和纠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情况。

  二、检查方法

  各设区市要严格按照检查的内容,认真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进行自查,及时汇总填写《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情况表》,并将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省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省厅将适时组织抽查。

  三、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自查,按时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和纠正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不正之风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部署的工作任务。

  2.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快建立公开招聘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从今年起,各地每年12月20日前要将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情况报省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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