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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沧州市“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7 15:42:29 三支一扶考试网 来源:沧州人事考试网 三支一扶考试群

      2015年沧州市“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三支一扶考试网招考信息栏目由提供,更多关于沧州,三支一扶,通知,三支一扶考试招考信息的内容,请关注三支一扶考试网/河北人事考试网

    中 共 沧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 州 市 教 育 局

    沧 州 市 财 政 局

    沧 州 市 水 务 局 文件

    沧 州 市 农 牧 局

    沧 州 市 卫 生 局

    沧 州 市 扶 贫 开 发办公室

    共 青 团 沧 州 市 委 员会

    沧人社字[2015]221号

    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水利(水务)局、农业(农牧)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委,各市属高校: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5]39号),为做好我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

      2015年我省招募1000名“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经过岗位征集上报,省批准我市招募80名。招募对象为我省生源2014届、2015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部门主要是乡镇中小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扶贫机构、农村文化服务机构、乡镇(流域)水利站(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等。服务期限2年。

      (一)组织招募

      招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发布公告。7月上旬发布招募公告。

      2、组织报名。⑴实行网上报名。符合岗位需求、身体健康的河北省生源高校毕业生,于7月12日下午5:30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填好后的《沧州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信息表》(excel格式)(附件2)发至邮箱czbysjyzd@163.com。超过规定时间发出及收到的报名信息无效。服务意向按照《沧州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所列岗位代码认真对照填写。⑵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作废。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3、选拔招募。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于7月16日上午9:00-11:00在沧州技师学院举行。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和岗位数确定初选名单,考试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属地生、专业对口、高学历、特困生”优先原则确定人选。18日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指定市级公立医院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初选合格名单报省,经省审核批准后确定很终人选。选拔招募工作于7月30日前完成。

      4、档案转递。2015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档案于8月15日前由市人社局统一转至沧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保管。

      5、组织关系。服务期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乡镇,参加服务所在乡镇的党团组织生活。

      (二)培训上岗

      培训按照省厅部署进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河北保定学院西部支教毕业生群体代表、大学生村官张广秀、华中农业大学“本禹志愿服务队”等回信精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新阶段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基层工作现状和发展前景、“三支一扶”计划有关政策及服务项目相关业务知识。采取政策讲解、体会介绍、传授经验、考察等方式进行,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结束时,志愿者与服务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订《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

      对从事支医服务的毕业生,按照规定安排试用期和参加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三)有关待遇

      ⑴服务期间,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研究生2150元、本科生2050元、专科生1950元,由省直接发放给本人。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相关手续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其中,养老保险按照《河北省流动人员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发生工伤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应由服务单位支付的有关工伤待遇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发放,相关费用由省财政统一拨付。⑵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二、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期满就业服务工作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期满后自主择业。各地要加大力度,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拓宽就业渠道,扎实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一)组织志愿者参加河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

      省市县乡四级联考招录公务员时,要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安排下达相应数量的专项计划,专门招录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的大学生。认真解决报考中报考资格、录用比例等操作问题,确保政策落实。

      (二)鼓励“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自主创业和自主择业

      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提供相关政策帮扶和创业就业服务,鼓励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自主创业和在当地就业,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安排专门人员,为服务期满志愿者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注重对未就业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帮扶,提供及时就业援助。要注意收集适合“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需求信息,提供就业岗位。

      (三)促进“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面向基层就业

      各部门在坚持自主择业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条件,促进“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面向基层就业。各地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愿意参加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经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聘,在笔试成绩中增加5分。

      (四)做好相关政策衔接

      2013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到今年7月底服务期满,其生活补贴发放至7月底止。各县市区及用人单位要在7月中旬前健全其服务档案,安排好工作交接,7月底前欢送志愿者期满离岗。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就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对服务期满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

      各县市区要将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建立跟踪帮扶机制,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三、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组织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要按照政策规定,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加强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

      (一)加强“三支一扶”工作信息化建设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是国家人社部建立的全国性数据库,是中央财政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和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要严格履行信息上报程序,及时准确上报志愿者信息、在岗信息、期满人员信息、年度考核信息、期满人员就业信息等。⑴7月13日前,向市报送报志愿者年度(期满)考核情况,由市更新数据库信息;⑵7月25日前,新招募人员基本信息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⑶8月31日前,根据上岗实际情况,校正数据库有关信息,之后每月根据考勤情况更新志愿者在岗信息;⑷12月15日前,统计期满人员就业情况并完善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更新、上报工作,确保“三支一扶”信息传输规范化。

      (二)加强“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日常管理

      各部门要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使用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要积极与基层单位沟通,明确“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引导和帮助他们切实履行好职责,使之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落实国家大政方针有力践行者和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积极探索者。要加强对服务单位和“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志愿者的工作岗位、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落实到位。严格按照《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对志愿者擅离服务岗位、冒名顶替或出现安全健康情况的,服务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后逐级上报。对不按规定擅自处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建议处分。

      (三)加强“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评议考核

      加强对“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日常工作表现的评价,采取自评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做好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从7月上旬开始,由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和服务单位对其服务期内工作、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进行全面的总结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志愿者服务队人数的15%。考核时需填写《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年度(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3),此表存入本人档案,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市人社局将《河北省____年度“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7月31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核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有关规定提前解除志愿服务协议。

      (四)加大“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积极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政策,宣传大学生在基层服务的突出业绩和先进事迹,宣传各地及用人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为“三支一扶”计划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支一扶”计划是促进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三支一扶”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注意加强部门间工作沟通与协调,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1.沧州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

         2.沧州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信息表

         3.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年度(期满)考核登记表

         4.河北省____年度“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考核情况汇总表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州市教育局 沧州市财政局

    沧州市水务局 沧州市农牧局

    沧州市卫生局 沧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沧州市委员会

    2015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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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签:三支一扶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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