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之社会公平
- 发布时间:2014-10-04 10:39:17
- 国家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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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河北华图
导语: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这是对社会公平期待的真切回应和庄严承诺。我们也看到,近年来,从上学到看病,从就业到养老,从收入分配到社会保障,个体、城乡和区域之间的差距整体上正在不断改善,社会公平建设越来越受到各方重视并付诸实实在在的行动,这是必须坚持和不懈努力的正确方向。
【政府怎么办】
[国务院要求促社会公正 推进教育就业创业公平]
2013年4月,《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要求大力促进社会公正,切实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努力使人人能够享有平等机会,推进教育公平、就业公平、创业公平。
意见明确,由教育部牵头,全面落实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做好高校大学生生活困难补助工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为国家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支撑。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金融监管机构等负责,做好推进就业公平有关工作,逐步实现国有单位都能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人员,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
由发展改革委牵头,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意见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由民政部、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公安部、监察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质检总局、法制办、信访局等负责,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此外,意见提出,由信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加大从政策层面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力度,深入推进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
[规范国有单位招聘 大力促进就业公平]
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5月16日公布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大力促进就业公平,规范国有单位招聘行为,完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
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规范签约行为,任何高校不得将毕业证书发放与高校毕业生签约挂钩。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现象。规范国有单位招聘行为,完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建立国有单位招聘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制度,加强国有企业招聘活动监管,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加大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
[权威论述]
全社会都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维护和发展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利。要坚持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习近平
公正是社会创造活力的源泉。要从制度上推进教育公平、就业公平、创业公平,逐步实现国有单位都能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人员,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和劳动力合理流动。
——李克强
促进社会公正,从制度上为所有人、所有企业创造公平竞争、公平发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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