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邯郸学院二次选聘教师13人公告
- 发布时间:2018-12-20 10:02:13
- 河北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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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邯郸学院
招聘公告:2018邯郸学院二次选聘教师13人公告 | |||
公告来源:河北教师招聘网 | 招聘人数:13人 | ||
报名时间:12月27日之前 |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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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学院2018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二次选聘公告
按照市人社局批准的《邯郸学院2018年公开选聘专任教师、双师型教师、辅导员、实验及教辅人员实施方案》,学校面向社会经过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试讲答辩等环节,公开选聘6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经过严格的选聘程序,最终确定43名拟聘人选,尚有17个计划没有落实。由于学校师资紧缺,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剩余计划进行二次选聘。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取学校内面试选聘,各类岗位、各专业可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在学校面试前是否加试。整个选聘工作由校纪委全程监督。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选聘的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4.所有引进人员要求2019年3月底之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为了提高选聘人员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所有岗位本科阶段要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专任教师和双师型教师岗位要求不含专接本。
6.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有现工作单位及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毕业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须出具未就业证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方向的,须培养学校开具专业方向证明。
7.本次选聘凡涉及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含当天),具体时间见岗位条件信息表。
8.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邯郸学院2018年二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岗位条件信息表》、附件2《邯郸学院2018年二次公开选聘双师型教师岗位条件信息表》、附件3《邯郸学院2018年二次公开选聘实验人员岗位条件信息表》。
9.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8年邯郸学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7名(其中专任教师11名、双师型教师2名、实验员4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三)不在选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选聘施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邯郸学院网站上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7日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审查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将岗位条件要求的各项证件、证书[身份证、毕业证(硕、本)、学位证(硕、本)、学信网验证报告(硕、本)、硕士报到证、硕士三方协议书、已经发表的论文和已经结题的课题结项证书等涉及加分项的相关佐证材料以及海外留学人员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明(已工作人员的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岗位条件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相关证明),应届未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可以不提供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硕士学信网验证报告,但国内的硕士生报名时需要提供学生证及学校开具的3月底及之前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3月底之前必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选聘结果无效),国外的硕士生报名时需要提供毕业院校给出的正式成绩单(3月底之前必须取得毕业证,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否则选聘结果无效)。上述材料的扫描电子版和本人填写的邯郸学院2018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本次选聘所报岗位指定邮箱(见附表) ,邮件要求以文件夹压缩包的方式发送,文件夹名称必须注明“姓名+性别+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否则不予审核。
所发资格审查材料由邯郸学院根据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进入现场确认资格环节。由邯郸学院通知进入现场确认资格环节人员携带资格审查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测评。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时要携带所涉及以上信息的原件,考察组要审核记分。应聘人员将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赋分、签名后原件交还本人。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2月27日24:00点,具体资格审核及面试时间在本栏另行公告。
(三)测评
本环节由邯郸学院根据报名情况负责制定具体测评方案并组织实施。
1.专任教师岗位测评办法
(1)个人基本情况(满分10分)
科研学术成果加分项:发表在省级期刊上的论文每篇计1分,发表核心期刊及检索文章根据学校科研文件规定每篇记1-5分(三大检索期刊第一作者5分,第二、三作者3分;北大核心期刊第一作者3分,第二、三作者1分)。参与国家级课题前三名计3分,参与省级课题前三名计2分,参与其他级别课题前三名计1分,所有级别的主持人在原级别基础上再加2分。最高封顶10分。
(2)面试答辩(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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